建設地點:包頭市–東河區–內蒙古包頭市東河區鋁業產業園區
建設規模:新建一條多金屬復合耐磨配件精密制造生產線,年產量為2萬噸多金屬復合耐磨配件,采用消失模精密鑄造工藝,選用寶珠砂(回收率100%);
建(構)筑物內容:本項目占地面積 28 畝,總建筑面積 14600 ㎡,初步規劃新建生產廠房10800㎡,原材料及成品倉庫2000㎡,輔助車間1000㎡,消防水池、水泵房等150㎡,辦公樓650㎡,其余地塊進行硬化、綠化。主要耗能設備或系統:新型節能中頻電爐(1套5噸、2套3噸)、澆筑生產線、砂處理回收設備、除塵設備、電熱處理爐系統、冷卻水循環利用系統等。評價結論:內蒙古隆安安全評價有限公司認為,包頭市鴻琦礦山機械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多金屬復合耐磨配件精密制造項目符合相關安全生產法律、規范、標準的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結論:綜上所述,弘元能源科技(包頭)有限公司10萬噸高純晶硅項目(一期)提質增效技術改造項目選址得當,設備選型可靠,安全設施和措施、周邊安全距離及平面布局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符合《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45號,2015年79號令修訂)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設立的條件。



綜合以上評價,內蒙古隆安安全評價有限公司認為:包頭華鼎銅業發展有限公司銅電解擴建項目(擴建10萬噸銅電解系統及凈液系統、新建110KV變電站)總體符合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的要求,安全管理、生產裝置、工藝、設備、儲存設施、公用工程、安全設施能滿足安全生產運行的要求,風險能夠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安全生產條件符合安全要求。包頭華鼎銅業發展有限公司銅電解擴建項目(擴建10萬噸銅電解系統及凈液系統、新建110KV變電站)具備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條件。



結論:綜上所述,內蒙古富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倉儲項目選址得當,設備選型可靠,安全設施和措施、周邊安全距離及平面布局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符合《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45號,2015年79號令修訂)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設立的條件。

結論:綜上所述,弘元能源科技(包頭)有限公司10萬噸高純晶硅項目(一期工程)的設立條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的要求及《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2012]第45號,安監總局令[2015]第79號最新修訂)的規定,符合安全條件和安全生產條件。
]]>本項目建設規模為:年產5000噸硫酸二甲酯,年產2000噸6-氯-2-硝基甲苯項目。
該公司已建立有健全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操作規程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
評價組認為:內蒙古雅布賴興亞化工有限公司年產5000t/a硫酸二甲酯、年產2000t/a 6-氯-2-硝基甲苯生產裝置的安全條件和安全生產條件符合《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1號,79號修訂)中規定的安全生產許可條件;生產中發現的不足和現場隱患得到了整改,整改結果符合要求。滿足《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內安委〔2024〕2號)的要求。
該公司及與之配套的安全設施、安全措施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具備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條件。












本項目的產品為年產5693噸冰銅、2137.73噸副產品單質砷、5926噸副產品脫硫石膏。
根據生產工藝流程和功能的要求,廠區主要分為生產儲存區、公用工程設施區和行政辦公區。
評價結論:內蒙古隆安安全評價有限公司認為,內蒙古江美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包頭市年處理3萬噸銅砷濾料綜合回收利用項目符合相關安全生產法律、規范、標準的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本項目建設完成后,生產產品工業硅40000噸/年。
本項目生產工藝采用電加熱融化法綜合回收利用廢硅泥,廢硅泥在生產回收過程中有一部分被氧化,為了將部分氧化的硅分離出來,原料需要加入一定量的造渣劑,造渣劑的主要成分為氧化鈣。
本項目生產工藝流程主要包括:原料貯運→烘干→熔煉→澆鑄→冷卻、硅渣分離→人工破碎→檢驗、出貨等工序環節。
評價結論:內蒙古金岱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4萬噸/年再生硅提純循環利用項目可以滿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的要求,能夠實現建設項目安全生產。

本項目的廠址位于包頭市固陽縣西斗鋪鎮忽雞兔村委,項目東北側20米為大烏蘭村,北側50米為西斗鋪小佘太公路,西側、南側均為空地。
廠區由生活區和生產區組成,生活區位于廠區的東北側,辦公生活區設置有辦公室和員工休息室。本項目利舊原有廠房建設破碎篩選車間,破碎篩選車間位于整個廠區的西側,料場位于破碎車間西側,其他廠房均為廢棄廠房,廢棄廠房東側為儲料罐(閑置)。破碎篩選車間的北側為空地,西側為廠區出入口,南側為廢棄廠房。除塵器設置于破碎篩選車間外,相鄰建設;其他生產設備設施置于破碎篩選車間內。
廠內道路為砂石路面,廠房周邊設置環形通道,與廠外道路相連,道路寬度不小于5m,消防通道不小于4m,各道路拐彎半徑為9m,滿足消防車輛及運輸車輛的通行的需要。
評價結論:內蒙古隆安安全評價有限公司認為,固陽縣西斗鋪鎮屹峰爐料加工廠年處理5萬噸硅石、雷蒙磨制粉項目符合相關安全生產法律、規范、標準的要求,具備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條件。

本次改造是對鑄造生鐵冶煉工序前段的燒結工序原料結構進行調整,協同年處置金屬表面及熱處理加工、酸洗、鐵合金冶煉等過程中產生的多品種固體廢物資源40萬噸/年,以此降低生產成本,燒結工序后新增2臺直流爐,將品質好的燒結塊進入直流爐冶煉,品質稍差的燒結塊進入鑄造高爐冶煉,同時將燒結塊中的有價元素提取。鑄造工序新增2臺AOD精煉爐、連鑄機、模鑄及4臺電渣重熔爐、4臺退火爐及制氧和1臺煤氣儲柜(收集冶煉產生的煤氣,用于烘烤鋼包、退火爐、發電等)等設施,同時配套相應的環保設施;原4臺20T中頻電爐更換為2臺40T中頻電爐。。
評價結論:固陽縣海明裝備制造有限責任公司鑄鋼件鑄造生產線及配套原料系統綜合利用技改項目(一期)從安全角度分析,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的要求,本項目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灼燙、高溫等,設計單位依據本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與建議,把防火防爆、防灼燙、防高溫作為防范重點進行安全設施的設計,項目的風險程度是可以接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