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如阜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于2020年開始履行技改擴容“三同時”手續,于2021年12月18日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7日。在生產運行過程中,由于尾礦庫1區尾礦筑壩及排放方式未采用技改擴容設計的庫尾排礦方式,且技改擴容設計中位于尾礦庫1區和2區之間排洪渠被尾砂提前填埋,致使尾礦庫無排洪設施,鑒于以上原因,企業委托原設計單位山東金都工程設計咨詢有限公司出具了《包頭市如阜礦業有限公司選礦廠尾礦庫技改擴容工程安全設施重大變更設計》,重大變更設計內容主要包括:在尾礦庫1區東北側山體上新建攔擋壩,新建排水井-排水涵管系統,調整原技改設計的放礦筑壩方式及核算現狀1區上升速率。其他未涉及事項按原《包頭市如阜礦業有限公司選礦廠尾礦庫技改擴容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實施不變。
目前,包頭市如阜礦業有限公司選礦廠尾礦庫技改擴容工程重大設計變更工程已竣工,特委托內蒙古隆安安全評價有限公司對尾礦庫安全設施重大變更進行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并編制《包頭市如阜礦業有限公司選礦廠尾礦庫技改擴容工程安全設施重大變更驗收評價報告》。
接受委托后,公司指派評價人員于2025年6月10日到現場進行驗收檢查并且收集與評價相關的技術資料,對現場核查發現的不足問題,以書面形式告知企業整改,2025年6月16日對前次現場檢查提出的整改建議、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
本次安全設施驗收評價主要是對照項目《安全設施重大變更設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8號)、《尾礦庫安全規程》(GB39496-2020)、《選礦安全規程》(GB/T18152-2000)及《尾礦設施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864-2013)、《內蒙古自治區礦山安全監管局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內礦安字〔2024〕72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規定,在深入現場驗收檢查情況和企業提供的相關技術資料的基礎上進行符合性評價,按照《安全評價通則》、《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編寫提綱》及安全驗收評價的程序和評價方法,編制尾礦庫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在評價過程中,運用“安全檢查表法”對建設項目的現場情況和安全管理情況,對照安全設施重大變更設計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規程、標準、規范進行符合性評價,給出結論性意見。為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依據,為屬地政府部門實施監管提供依據。
報告編制經本公司內部專家兩次審閱,并根據專家提出的意見,對報告進行了認真修改。
在本次安全驗收評價過程中,得到各級礦山安全監管部門和企業的大力支持和協助,在此一并表示誠摯的謝意。
結論:包頭市如阜礦業有限公司選礦廠尾礦庫技改擴容工程安全設施與已批復的《包頭市如阜礦業有限公司選礦廠尾礦庫技改擴容工程安全設施重大變更設計》(批復文號:包礦安發〔2025〕13號)相符,符合安全設施驗收條件。


建設規模及內容:為進一步減小環境污染,現對老舊設備更換,并增加部分設備,適應環保節能政策。
項目性質:技術改造
本預評價認定:包頭市神瑞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螢石礦開采加工技術改造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項目建成后采取安全對策措施后,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是可控的,可實現企業的安全生產。
]]>包頭市如阜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位于固陽縣銀號鎮文圪氣村。設計尾礦庫為山谷型,總壩高40m,總庫容為835.2×104m3,有效庫容為709.9×104m3,尾礦庫等別為四等。尾礦庫安全生產許可證于2024年12月17日到期,為辦理延證手續,包頭市如阜礦業有限公司特委托內蒙古隆安安全評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隆安公司)對其尾礦庫進行安全現狀評價。
接受委托后,隆安公司組建了項目評價組,并委派評價人員于2024年9月24日到該尾礦庫現場進行實地核查和收集與評價有關的技術資料。現場核查主要是檢查尾礦庫安全現狀是否符合《安全設施設計》以及《尾礦庫安全規程》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對現場核查發現的不足問題,以書面形式告知企業整改,并于2024年11月7日對前次現場評價提出的整改建議、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經復查由于現場存在與設計文件不符、存在重大事故隱患,2024年11月23日出具不合格報告進行延期。2025年2月12日根據整改建議、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對整改不合格的要求企業重新進行了整改,并與2025年6月16日再次進行了復查。
報告根據《安全評價通則》的要求和現場核查情況及企業提供的有關技術資料,運用“安全檢查表法”評價尾礦庫安全現狀及安全管理現狀與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及標準的符合性,給出客觀的、公正的、合理的評價結論。
本次評價目的是指導企業進行危險監控和事故預防,促進企業實現本質安全化生產,同時為企業辦理尾礦庫安全生產許可證延續提供資料依據,為當地政府監管部門掌握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現狀,實施監督和管理提供依據。
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的編制過程經公司內部三次審核,并按審核專家提出的意見進行認真修改完成。
2025年7月10日內蒙古自治區礦山安全監管局對該尾礦庫進行現場核查,本報告根據提出的意見對整改后現場部分進行調整,并調整報告出具日期為2025年7月。
在進行安全評價的過程中,得到各級礦山監管部門和企業的大力支持和協助,在此一并表示誠摯的謝意。
結論:綜上所述,包頭市如阜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按照《包頭市如阜礦業有限公司選礦廠尾礦庫技改擴容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包頭市如阜礦業有限公司選礦廠尾礦庫技改擴容工程安全設施重大變更設計》等設計文件組織生產,安全設施與已批復的《包頭市如阜礦業有限公司選礦廠尾礦庫技改擴容工程安全設施設計》(批復文號:包應急審批字〔2020〕31號)、《包頭市如阜礦業有限公司選礦廠尾礦庫技改擴容工程安全設施重大變更設計》(包礦安發〔2025〕13號相符;不存在《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礦安〔2022〕88號)和《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補充情形》(礦安〔2024〕41號)中規定的重大事故隱患。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本礦區水文地質勘探類型劃分為二類二型,即以裂隙含水層充水為主的,主要礦體位于當地侵蝕基準面之下,附近無地表水體,水文地質條件簡單的礦床。
綜上所述,工程地質條件勘探類型為第三類一型,即以層狀巖類為主的工程地質條件簡單型礦床。
采礦許可證核定的礦山露天開采生產規模為20×104t/a,本次技術改造工程的建設生產規模為65×104t/a。
采礦生產車間采用間斷工作制度,年工作日為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時。
礦區總平面布置由Ⅰ采場、Ⅱ采場、生產及生活管理區、礦區道路等幾部分組成。
礦山不設排土場。生產過程中剝離廢石全部外售給附近的石子加工廠綜合利用。
根據礦體的賦存條件,結合采礦工藝,本項目確定臺階高度為10m。自上而下劃分為:Ⅰ采場共設8個臺階,Ⅱ采場共設5個臺階。
根據露天采場礦巖年運輸量、鏟裝設備及鏟裝作業條件,鏟裝作業采用小松PC650LC-11M0型液壓挖掘機,斗容4m3;礦巖運輸采用額定載重59t礦用自卸汽車運輸,采用柳工DW90A-H型汽車,可以滿足挖掘機3-6斗裝滿一車的要求。礦石平均運距0.6km,汽車每班工作8小時。
礦山采用露天開采方式。根據圈定的地表境界,Ⅰ號和Ⅱ號采場均為山坡型露天礦。采用自流排水方式,在露天采場周圍設截水溝,采場周邊匯水可順截水溝排出。
評價結論:《包頭市聚德工貿有限公司固陽縣九份子耶蘇堂白云石礦采礦工程技術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擬定的總體方案,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規范的的要求,在采取本報告第四章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后,安全風險能得到有效控制。
]]>額爾古納誠誠礦業有限公司在東珺礦區及東珺礦區外圍進行探礦,并發現新增礦帶,為合理利用資源企業對采礦證范圍內的資源進行整合并編制了《額爾古納誠誠礦業有限公司東珺礦區鋅鉛銀礦270萬噸/年采選整合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2024年12月4日,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額爾古納誠誠礦業有限公司東珺礦區鋅鉛銀礦270萬噸/年采選整合擴建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
依據《可研報告》,礦區水文地質勘查類型為以裂隙含水層充水為主水文地質條件中等型的礦床,即第二類第二型。
依據《可研報告》,礦床工程地質勘查類型屬塊狀巖類、工程地質條件中等的礦床,即第三類第中等型。
礦區范圍內共包含Ⅲ、Ⅴ、Ⅵ、Ⅷ、Ⅹ和ⅩB共六個礦帶。其中Ⅹ、ⅩB礦帶位于礦區南東部,ⅩB礦帶位于Ⅹ礦帶北東部,相距約400m;Ⅵ、Ⅴ、Ⅲ礦帶位于礦區中西部,Ⅲ礦帶位于Ⅵ礦帶南側,相距約1800m,Ⅴ礦帶位于Ⅵ礦帶北部,相距約55m;Ⅷ礦帶位于礦區北部,距Ⅴ礦帶約600m。Ⅵ礦帶、Ⅴ礦帶及Ⅷ礦帶是礦區內主要的含礦帶。
本項目的二采區包含Ⅴ、Ⅵ、Ⅷ三個礦帶。
項目采用連續工作制,年工作33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時。
本項目采用平硐+斜坡道開拓,分礦帶獨立運輸的方案,二采區包含Ⅴ、Ⅵ和Ⅷ三個開采礦帶。
一期、二期均采用分礦帶側翼對角式通風系統,機械抽出式通風方式。
一期采用集中排水方式。
在Ⅴ礦帶Ⅴ進風井360m中段石門處新建排水泵房。Ⅴ礦帶360m和Ⅵ、Ⅷ礦帶370m中段貫通,Ⅵ和Ⅷ礦帶涌水經370m→360m貫通巷道水溝自流至Ⅴ礦帶水倉,由360m水平排水泵房一段排至地表。
二期采用集中接力排水方式。
在Ⅴ礦帶Ⅴ盲進風斜井210m中段石門處新建排水泵房。Ⅴ、Ⅵ和Ⅷ礦帶在210m水平貫通,3個礦帶涌水經210m中段水溝自流至Ⅴ礦帶水倉,經210m水平排水泵房和360m水平排水泵房接力排至地表。
Ⅴ排土場位于Ⅴ斜坡道工業場地東南側約870m處,用于Ⅴ礦帶及Ⅷ礦帶的廢石堆存。Ⅵ排土場位于718m平硐工業場地東南側約220m處,用于Ⅵ礦帶的廢石堆存。排土場所在區域內無活動斷層分布,巖石力學性質和抗風化能力強,區域地殼穩定,綜合分析認為屬穩定區域,適宜建設為排土場。
評價結論:綜上所述,《額爾古納誠誠礦業有限公司東珺礦區鋅鉛銀礦270萬噸/年采選整合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對額爾古納誠誠礦業有限公司東珺礦區鋅鉛銀礦270萬噸/年采選整合擴建工程項目二采區采礦工程(新建195萬噸/年)從安全生產角度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規范的的要求,在采取本報告第四章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后,安全風險能得到有效控制。


企業簡介:固陽縣辰友礦業有限公司固陽縣梅令溝鐵礦年產100萬噸鐵礦改擴建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固陽縣境內,行政區劃隸屬于固陽縣下濕壕鎮管轄。固陽縣辰友礦業有限公司固陽縣梅令溝鐵礦為地下開采礦山,采礦方法以無底柱分段崩落法為主,對于薄礦體采用淺孔留礦法,開采規模100萬噸/年。
開采方式及范圍:梅令溝鐵礦采用地下開采方式。梅令溝鐵礦以2P4號勘探線為界劃分為兩個采區進行開采,東部采區開采4、5、5-1~5-5、1、1-1~1-4號共12條礦體,西部采區開采2、2-1~2-8、2-3-1、2-4-1、3、3-1號共13條礦體。采用分期開采,首期開采東部采區1510m以上礦體及西部采區1540m以上礦體,后期開采東部采區1510m以下礦體及西部采區1540m以下礦體。本次安全現狀評價范圍為梅令溝鐵礦改擴建項目首期開采工程。
開采順序:在垂直方向上采用自上而下的開采順序,先回采上部中段,后回采下部中段。沿礦體走向方向上采用后退式回采。在垂直礦體走向方向上,先采上盤礦體,后采下盤礦體。東部采區已回采完畢,西部采區目前開采1540m中段。
開拓系統:礦山主要采用斜井-斜坡道開拓系統。首期主要開拓系統包括2號主斜井、5號斜井、8號斜坡道、1號回風豎井、3號斜井,9號斜坡道、6號回風斜井。
通風方式:井下通風采用分區通風系統,采用機械抽出式通風方式。
排水系統:排水系統采用集中排水方式,東部采區、西部采區共用排水系統。水倉和水泵房設在東部采區1510m中段8號斜坡道附近,坑內涌水、采礦廢水等通過巷道和泄水井自流到進水巷道,然后進入水倉。匯入水倉中的水經水泵沿8號斜坡道排至地表高位水池。
評價結論:固陽縣辰友礦業有限公司固陽縣梅令溝鐵礦年產100萬噸鐵礦改擴建項目生產系統與已批復的《固陽縣辰友礦業有限公司固陽縣梅令溝鐵礦年采100萬噸鐵礦石改擴建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批復文號:(內應急函〔2020〕89號)及設計變更一致,按照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組織生產,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受額爾古納誠誠礦業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以及《額爾古納誠誠礦業有限公司東珺礦區鋅鉛銀礦270萬噸/年采選整合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可研報告),對其額爾古納誠誠礦業有限公司東珺礦區鋅鉛銀礦270萬噸/年采選整合擴建工程項目一采區采礦工程(改建75萬噸/年)進行安全預評價。
依據《可研報告》,礦區水文地質勘查類型為以裂隙含水層充水為主水文地質條件中等型的礦床,即第二類第二型。
依據《可研報告》,礦床工程地質勘查類型屬塊狀巖類、工程地質條件中等的礦床,即第三類第中等型。
根據《可研報告》,X礦帶與XB礦帶整合為一采區,Ⅴ、Ⅵ、Ⅷ礦帶整合為二采區。
本項目采用連續工作制,年工作33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時。
生產規模為75萬噸/年。
一期采用斜坡道開拓方案,主要開拓工程有X-1斜坡道、X-2斜坡道、610m平硐、X-1南回風井、X-2北回風井。
二期仍采用斜坡道方案,一期的X-1斜坡道、X-2斜坡道向下繼續延伸,X-1南回風井、X-2北回風井和610m平硐繼續利用,同時新建XB礦帶東回風井。
礦山X礦帶現采用分區側翼對角抽出式通風系統。新鮮風自兩條斜坡道進入各中段,經中段沿脈巷道、穿脈巷道到達需風點,污風由兩翼回風井排至地表。風機分別安裝在南風井610m風機硐室和北風井610m風機硐室。
南風井610m硐室風機型號與北風井610m風機硐室風機型號相同,型號為FBCDZ(DK40)-8-No25對旋軸流式風機,功率2×200kW。
根據《可研報告》,一期采用兩翼對角式通風系統(利舊),機械抽出式通風方式。X-1和X-2斜坡道進風,南回風井、北回風井回風。風機安裝在南回風井、北回風井井底610m中段。
根據《可研報告》,二期采用分礦帶兩翼對角式通風系統,機械抽出式通風方式。X-1和X-2斜坡道進風,南回風井、北回風井及XB東回風井回風。在XB東回風井650m中段新建風機硐室。
一期采用接力排水,在X礦帶210m中段新建水泵房,井下涌水經中段巷道自流至水倉,排至410m中段,經410m中段排水系統(已有)接力通過排水鉆孔排至地表。
二期采用接力排水,在X礦帶10m中段新建水泵房,X礦段及XB礦帶井下涌水經210m中段和410m中段排水系統接力排至地表。
現已建有排土場,位于X-2斜坡道工業場地東南側約250m處緩坡上。可研方案繼續利用不再新建。
評價結論:綜上所述,《額爾古納誠誠礦業有限公司東珺礦區鋅鉛銀礦270萬噸/年采選整合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對額爾古納誠誠礦業有限公司東珺礦區鋅鉛銀礦270萬噸/年采選整合擴建工程項目一采區采礦工程(改建75萬噸/年)從安全生產角度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規范的的要求,在采取本報告第四章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后,安全風險能得到有效控制。


公司所屬尾礦庫位于固陽縣西斗鋪鎮哈不沁村西約2.0km處,采用干式排放工藝,設計尾礦庫攔擋壩壩高6.0m,擋砂壩壩高4.0m,堆積壩壩高16m,總壩高22.0m,總庫容99.08×104m3,為五等別尾礦庫。現狀攔擋壩壩高6m,攔砂壩壩高4m,剩余庫容約71×104m3。
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延續安全生產許可證,包頭市名流礦業有限公司委托內蒙古隆安安全評價有限公司對其所屬尾礦庫的安全現狀展開評價。
接受委托后,隆安公司組建了項目評價組,特委派評價人員于2024年10月18日對該尾礦庫進行現場核查和收集相關技術資料,評價組依據《安全設施設計》、《尾礦庫安全規程》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對資料中發現的不足問題及現場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以書面形式告知企業整改。因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續換證工作的需要,于2024年10月21日出具了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現狀評價報告。企業對現場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整改,項目組根據企業的整改反饋于2025年5月23日對現場進行了復查,并對2024年10月21日出具的報告進行了修改和完善,本報告評價范圍主要為截止到2025年5月23日的尾礦庫生產系統現狀與安全管理現狀。
項目評價結論:包頭市名流礦業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鐵精粉項目擴建項目尾礦庫工程按照《包頭市名流礦業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鐵精粉擴建項目尾礦庫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等設計文件組織生產,安全設施、設備與批復的《關于包頭市名流礦業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鐵精粉尾礦庫擴建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批復》(包安監審批字[2017]271號)相符;企業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固陽縣銀號鄉益民恒發鐵精粉選廠尾礦庫于2022年1月14日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至2025年1月13日。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延續安全生產許可證,固陽縣銀號鄉益民恒發鐵精粉選廠委托內蒙古隆安安全評價有限公司對其尾礦庫進行安全現狀評價。接受委托后,內蒙古隆安安全評價有限公司成立了項目組,委派項目組成員于2024年12月20日到現場對其安全設施運行情況、安全管理現狀進行現場了勘察,并提出書面整改建議,企業整改完畢后,2025年4月15日對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
本次安全現狀評價,是按照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的要求,經過接受委托、資料收集、現場勘查、隱患整改、報告編制和內部審核等過程,編制完成了《固陽縣銀號鄉益民恒發鐵精粉選廠尾礦庫安全現狀評價報告》。通過對其生產現狀、安全管理的檢查,辨識與分析其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審查確定被評價項目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的符合性,預測其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程度,提出科學、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做出評價結論。通過評價,進一步提高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同時為礦山監管部門的監管提供依據。
2025年6月6日包頭市礦山安全監管局對該尾礦庫進行現場核查,本報告根據提出的意見對整改后現場部分進行調整,并調整報告出具日期為2025年6月。
結論:通過對該項目進行安全現狀評價,評價認為:固陽縣銀號鄉益民恒發鐵精粉選廠尾礦庫現狀與已備案的《固陽縣銀號鄉益民恒發鐵精粉選廠尾礦庫技改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批復文號:包應急審批〔2020〕9號)、《設計補充(變更)通知書》一致,企業按照安全設施設計組織生產,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規范的規定,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評價范圍為:閉庫工程安全設施“三同時”程序、尾礦壩、庫面平整及綠化、排洪系統、安全監測設施、輔助設施、安全標志、安全管理等。
項目概況:由于該尾礦庫已接近設計終期壩頂標高,根據《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尾礦庫閉庫銷號管理辦法〉的通知》(內礦安字〔2024〕38號)第六條(二)運行到設計最終標高或者不再進行排尾作業的,應當實施尾礦庫閉庫。企業委托煙臺德和冶金設計研究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完成了《包頭市固陽泰恒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年選50萬噸鐵精粉技術改造項目四陽地尾礦庫閉庫工程初步設計說明書》和《包頭市固陽泰恒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年選50萬噸鐵精粉技術改造項目四陽地尾礦庫閉庫工程安全設施設計》(以下簡稱《安全設施設計》),并于2021年9月29日取得《關于包頭市固陽泰恒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年選50萬噸鐵精粉技術改造項目四陽地尾礦庫閉庫工程安全設施設計的批復》,該項目性質為尾礦庫閉庫工程。
閉庫后,尾礦庫終期堆積壩頂標高1894.5m,總壩高為57m。閉庫內容包括:對尾礦壩外坡進行加固修整,完善觀測設施,灘面、壩面整治工程,完善排洪、排水設施,完善尾礦庫附屬設施。
評價結論:包頭市固陽泰恒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年選50萬噸鐵精粉技術改造項目四陽地尾礦庫閉庫工程安全設施與已批復的《包頭市固陽泰恒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年選50萬噸鐵精粉技術改造項目四陽地尾礦庫閉庫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固應急審批字〔2021〕20號)及設計變更相符,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竣工條件,符合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條件。
]]>